[最新动态]
[重大工程]
[协作发展]
[采访札记]
[特色园区]
[知名企业]
[图片报道]
[城市简介]
[旅游景点]
[吴越文化]
[深度报道]
       >>回首页>>>>正文              简繁转换:[big5][打印]

实行登记告知制 江苏省给婚姻登记上规范

  东方网2月6日消息:为加强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江苏省民政厅制定的《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已经出台并已经正式实施。根据新的《规范》,结婚登记将有专门的场所,并且规定,为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婚姻登记处将不再设在行政审批大厅内。新《规范》另外一个亮点是,今后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将实行结婚登记告知制。

  根据新的《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将有专门的办理婚姻登记的场所,并且要交通方便,环境良好,面积一般不少于150平方米。婚姻登记处标识牌将制作规范,悬挂于醒目位置。为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婚姻登记处将不再设在行政审批大厅。

  今后对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还将实行结婚登记告知制。据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新人结婚都是实行结婚登记声明制,即由新人就某些内容主动向婚姻登记部门声明。而根据新的《规范》,婚姻登记部门将主动就某些重要事项主动告知新人,并且内容更加详细、具体。比如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只要求双方均无配偶,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了解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而在“结婚登记告知单”中则详细规定多项条款,除了列举出禁止结婚的几种情形外,还明确“结婚登记的条件”、“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等,还有专门的“特别提醒”一款,要求新人对自己的终身大事要慎重决定。

  选稿:陈群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燕志华  


 
广州白领的新问题:开年利市困扰未婚“熟女”
婚姻登记档案保管期限为100年 有价值可永保存
民政部公布施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全文]
一位义工的灵魂:我们不能只为活着而活着[图]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