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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4月25日消息:23日上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关于扶持“3·14”事件受损商户恢复生产经营秩序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第3号)精神,对在“3·14”事件中受伤的参保人员发放医疗保险救助金。
在“3·14”事件中受伤的参保人员依据《关于扶持“3·14”事件受损商户恢复生产经营秩序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填写《“3·14”受伤人员医疗费用审核结算表》后,按照实际发生的门诊、住院诊疗费用给予一次性全额报销。自治区区直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共接到参保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5名参保受伤人员的医疗保险救助申请。经审核,截至目前,已全额兑付2名在拉萨“3·14”事件中受伤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救助金共计29330.12元,其中包括在“3·14”事件中因救护患者而受伤的医生洛桑次仁的所有医疗费用。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说,定点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将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做好这次受伤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救助工作,在首笔医疗保险救助金支付后,加紧进行其他受伤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救助金审核结算,并于近期全部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