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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勇:建议全国人大加强对现行法律的修改完善
2008年3月9日 10:24
来源:东方网 作者:靳慧 刘歆 选稿:王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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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应勇代表发言   >>>点击进入图集   

    东方网特派记者靳慧、刘歆3月9日北京报道:今天上午9点,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海代表团举行第五次全团会议,审议吴邦国委员长昨天下午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代表,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代表参加审议,上海代表团团长刘云耕代表主持审议。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在发言中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是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使人大的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有实效、更有针对性,也更具活力。
  
  应勇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他表示,本届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上有许多新的、有效办法,但一些法律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时,在机动车没有责任的情况下,仍然要承担一定的赔偿,在社会上引起了热议。
  
  应勇代表还建议,全国人大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还应把现行法律的修改完善与执法检查、执法监督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予以加强。他说,随着社会发展速度加快,一些现行法律可能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建议全国人大加强对现行法律的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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