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委”选举制度
台湾“立法院”由选举产生的“立法委员”组成,具有决议法律案、预算案、戒严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条约案及其他重要事务之权。“立法委员”任期3年,连选连任。“立委”的选举于每届任满前3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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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不领“公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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