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江南时报》报道,近日,泰州市10145名行政执法人员在全市7个考点参加行政执法知识测试暨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考试,以领取新的行政执法证。泰州市副市长刘励巡视了市区考点。此次考试的对象是泰州市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内容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根据规定,50周岁以上的参考人员开卷考试,其他人员闭卷考试,通过考试的,颁发行政执法证,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首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将不予颁发行政执法证。据了解,江苏省2005年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到今年底有效期将届满。2008年1月1日起,全省将启用新的行政执法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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