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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户15日起申报
2007年11月13日 15:10
来源:舟山晚报 作者:裴驰宇 选稿:朱永斌
  东方网11月13日消息:舟山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困难状况调查昨天正式启动。有关方面称,本次调查的数据将作为今后三年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基础数据,未申报的人员原则上不列入今后三年的保障对象。

  这次调查由市政府组织,市城建委(市房地产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统计局共同参与调查,由三个部门组成专门的调查工作机构。调查对象主要为全市城区非农户口、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市区为12000元,岱山为10800元,嵊泗为1100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调查在全市各县(区)同时展开。11月15日至25日,开始正式受理申报和登记核查。本次调查以个人申报为主(已享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人员不再申报),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申报。

  调查程序为:符合
条件的申报人到社区申报登记,然后由街道进行初审,初审完毕后,由民政部门对申报人的家庭收入进行审核,再由房管部门审核申报人的住房现状,最后由房管、民政部门共同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

  12月5日至20日,街道(社区)、民政、房管等部门对申报家庭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复审后,由房管、民政部门共同对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规定标准的家庭,在申请人所在街道、社区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及时进行复查。公示完毕后,按户建立电子化的住房保障对象档案。

  有关负责人表示,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对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把好各项审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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