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网12月8日消息:记者昨天从泰州市教育局了解到,该市将专门建立补助高中贫困生的政府助学金制度,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据介绍,高中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0%。其中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学生等优先资助。高中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1000元。学校可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在800元至1200元之间确定具体资助标准。今后,每年9月30日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评审、公示、审核、备案等程序之后,学校可采取一次性或按月发放方式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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