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杭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开始,全市各级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的公务员,录用单位确定后,原则上先下派到农村或社区工作两年。
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实施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下派期间的工资等待遇在被录用单位享受。一年试用期的考核将结合下派期间的工作表现,考核合格的满两年后回到被录用单位工作。全市各级前几年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接录用的公务员,凡没有经过基层锻炼的,都要有组织、有计划地下派到农村和社区工作两年。
杭州市委、市政府指出,对那些经过艰苦复杂环境和基层锻炼、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干部,要及时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对那些贪图安逸、不愿到困难艰苦的地方和基层去工作或敷衍塞责的,不能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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