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事件:浙江告别暂住证制度 外来者将享受同城待遇
通过试点,浙江开始给外来者发放居住证,这意味着,在浙江实行20多年的暂住证制度画上了句号。根据新规定,浙版居住证将与社保、就业、教育、居住等挂钩,使持证者享受同城待遇,而且还在子女就读、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方面享受到与浙江省内市民一样的优惠政策(11月21日《都市快报》)。以此为契机,愿浙版居住证能将十七大提出的“五所”带给所有的外来者。
十七大提出,要“努力使全
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既然是“全体人民”,当然包括外来务工者。他们效力在当地,创业在当地,同样消费在当地,纳税在当地。作为同样的建设者、贡献者,他们理应就是当地改革开放成果的共享者。
要讲“学有所教”,就要既保证外来务工者的子女,能和当地居民的子女一样,进一样的学校,分一样的班级,坐一样的教室,由一样的老师授课。当然,不能再收借读费。只有这样,才能为外来者后代的平等发展,提供平等的起点。同时,要在为外来者本身提供免费的职业培训之外,将十七大所要求的全民教育、终身教育的其它内容,尤其是将“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任务,涵盖到所有的外来者,从而使外来者实现科学文化、思想道德和民主权利的全面共享。
要讲“劳有所得”,就要同样为外来者提供周到的就业服务,特别是在与“黑中介”、“黑工头”、“黑老板”发生劳务纠纷时,一定要依法办事,确保内外无别、一视同仁。在工资问题上,既要重视对恶意拖欠的综合整治,强调当地政府守土有则;也要探索类似温岭用民主恳谈的方式进行“工资谈判”,以切实改变“强资本、弱劳动”的现象;还要严格执行各种劳动法规,特别是要努力确保劳动者享受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节假日。十七大提出的“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应是包括外来者在内的所有劳动者的利好。
要讲“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和“住有所居”,就要争取将所有外来者都纳入整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在十七大提出要“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以后,更要加快推进各类企业的“社保扩覆”,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特别要结合廉租房的建设,多管齐下,努力改善外来务工者的居住条件,安居方能乐业,这道理同样适用于外来者。
将暂住证换成居住证,这并不难。难的是由此转变所有内外有别的歧视政策,并进而改变戴有色眼镜看待外来人的歧视观念。这在有着1550万外来务工者的浙江,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浙江走好这一步,对于人财物充分流动的全国,有着同样不可低估的借鉴意义。因此,愿浙版居住证能将十七大提出的“五所”,带给所有的外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