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月6日消息:近日,记者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2007年度全市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68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6万余元。移动电话、服装鞋帽、食品、电瓶车、房屋居于商品类投诉前5位;电信,洗衣业,食宿、文化娱乐、庆典,以及咨询中介,房屋装修和物业管理居于服务类投诉前5位。 相比较于2006年,2007年消费者投诉总量在下降,全年消费者投诉总量较上年减少了276件,同比下降了5.56%。市消保委直接调处的商贸、服务企业消费争议仅190件,与上年同比下降13%。商品类投诉下降明显,服务类呈上升趋势。全年涉及商品类投诉3228件,占受理总量的68.9%;服务类1269件,占受理总量的27.1%;两者的比例为69:27。与上年同比,商品类问题下降近7个百分点,同时,服务类问题增加近2个百分点。 与2006年度相比,在投诉总
量有所下降的同时,部分商品的投诉量在上升,且投诉标的额增大。比如房屋、汽车等大件耐用商品投诉多,情况复杂,调解难度增大。去年以来,仅市消保委直接受理投诉的标的额在万元以上的有14件,涉及金额近76万元。2007年,消费者投诉最多的仍是商品和服务的质量问题,占到了总投诉量的61.45%,服务类质量投诉比去年的475件增长了31.7%。手机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严重,列商品类投诉首位;电信服务质量投诉率同比增长66.3%。 与2006年度相比,虚假品质表示类投诉上升较快,同比上升74%,“卖场”促销优惠,配送不到位现象突出;农用生产资料投诉增多,同比增长83.3%,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等农用生产资料质量不尽如人意;汽车消费投诉成热点,同比上升68.52%;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纠纷不少,同比上升52%;垄断性服务业纠纷居高不下,电信服务投诉数量同比增长8.95%,邮政服务的投诉同比增长43.8%;电视直销、电话购物、搭配销售、抽奖销售等“销售服务”所引发的投诉翻番,其中涉及合同问题和不提供购物凭证问题的投诉比较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