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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1月20日消息:浙江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向正在召开的浙江省"两会"建议,省政府应对浙江省公路现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与整顿,还公路本来面目,向社会免费开放。
据浙江省政协委员马梅芝介绍,我国有收费公路10多万公里,浙江省建有收费公路约7000公里(其中"四自公路"近5000公里)。国土面积占全国1%略强的浙江省,收费公路却占了全国近7%。"收费公路的里程多了,对改善投资会带来不利,这对一个经济大省来说是个得不偿失的事。"
浙江省人大代表肖锋表示,长期以来,为了解决政府财政紧张、对公路和桥梁设施投入相对不足的问题,浙江省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诸如"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公路、桥梁建设等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通基础设施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但是目前浙江省公路、桥梁设施收费存在着不少突出问题,比如收费公路、桥梁比例过高,收费
站点过多;一些已还清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贷款公路、桥梁还在继续超期收费;现有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桥梁设施的回报计算不科学,回报期限过长,回报方式不合理等等,已对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因此,马梅芝委员建议制订浙江公路条例,明确收费管理与处罚条文,如收费期限的规定及超期收费的处罚;违规处置收费权与违规收费、管理及处罚。尽快强化执法力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协调好区、县的利益分配问题,特别是要处理好"四自公路"与政府贷款公路的收费问题,必要时政府应拿出一些资金赎买,清理中必须实现该停止收费的应立即停止收费、该拆的必须限期拆除、该纠正的应尽快设法纠正,以真正实现二级公路及二级以下公路不收费及到期后不再收费等。
而且,浙江省从今之后应不再批准"四自公路"建设,因为该省已经完全有能力解决公路的建设问题。同时对现有的"四自公路"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以结束本省"四自公路"的历史使命。
肖锋代表则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公路、桥梁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公路、桥梁设施是政府应为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具有公益性,应由政府财政投入,政府是公路、桥梁设施的投资主体。随着浙江省财政状况的逐步好转,应该逐步回归公路、桥梁设施公共产品的本来面目,今后凡是公益性道路、桥梁设施建设,都应由政府买单,向社会免费开放。省人大尽快用法律形式规定,贷款建设的道路、桥梁设施,一旦还清贷款本金和利息,应该立即拆除收费站点,停止收费,"还路于民","还桥于民"。
此外,还要改变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路、桥梁设施的回报方式,变过去"年限"回报方式为"收益率"回报方式,即民间投资方收回投资成本并取得一定收益率之后,自动终止经营权转让关系,撤消收费站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