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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开始征求意见 拖欠民工工资重罚30万
2004年9月7日 08:35
 
  东方网9月7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布,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对损害消费者和农民工利益的行为处罚力度相当大,降低工程质量的最高罚款额度为50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最高罚款额度为30万元。

  对于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新的《建筑法》绝不宽容。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等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随意压缩工期的,可以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包单位未依法与劳务企业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并拒不改正的,可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选稿:朱永斌    来源:北京青年报   
 
 
  • 建设部谈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新闻发布会[实录]
  •   2004年8月26日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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