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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节水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拒交水费不再被停水
2004年12月19日 03:57
 
  东方网12月19日消息:昨天,《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草案)》再次向公众征求意见。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新草案由原来的80多条精简为34条,删除了原来的“4个月拒交水费将停水”等条款,同时调低了对单位超额用水的惩罚力度。

  记者看到,新草案中没有提及居民超量用水将加倍收费的内容。对用水单位超标用水,新草案的加价收费额度也比老办法减少一半。

  另外,在此次公布的新办法草案中,一度引起争议的草案中第66条——“用水户逾期4个月不交纳水费的,供水单位可以采取措施限制其用水,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停止供水”的内容已被删除。

  据市自来水集团统计,目前全市已累计欠水费2.7亿元。今年10月,市自来水集团曾根据老办法出台追缴水费措施,其中包括停水手段,停水主要针对那些逾期4个月不交水费、恶意欠费的居民或企业。但是,由于导致欠费的原因复杂,大杂院中十几户人家合用一块水表引起的水费争议,会造成全院拖欠水费。如果停水,对大多数住户就不公平。市水务局法制办有关人士表示,要解决欠费问题,停水不是办法,而是要找到欠费根源。

  此外,被删除的内容还有:“公共场所卫生间未使用非触摸式冲洗装置的,每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等与罚款相关的条文。

  据悉,《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草案)》曾于今年7月19日至9月30日首次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共有1000多人次提出了各种修改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本月31日。联系人:宁满江;电话:68556758;传真:68556724;e-mail:ningmj@bjwater.gov.cn。

 
 
选稿:木木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作者:刘娜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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