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中心首页>> 国内新闻>>正文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消息树]    |社会新闻|"明日之星"获奖女模特因盗窃室友2000元被拘留    |社会新闻|9个月大男婴家中被抢 穷父母悬赏3万寻子[图]    |社会新闻|恋爱男女因同姓遭家人反对 当地风俗同姓不通婚    |社会新闻|街头出现荒唐启事:向有高学历男性出租妻子    |国际新闻|日本政府出台新年度经济展望 通缩状态仍在持续    |国际新闻|秘鲁汽车坠河事故致6人死亡15人重伤30人失踪
国家药监局重申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2004年12月21日 01:18
 

  东方网12月21日消息:近日,有媒体报道,从2005年12月1日起所有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刊播广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日就此发表声明指出,早在2002年我国就已禁止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所有处方药从2002年12月1日起不得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因此,所谓“明年12月起处方药不得上大众媒体”的报道不是真实的。
  

 
 
选稿:王永娟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晓松  
 
 
  • 药监局:明年12月起处方药广告不得上大众媒体
  •   2004年12月15日 05:51
  • 防止药品不良反应 明年底处方药由药师指导服用
  •   2004年7月10日 10:32
  •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   2003年10月5日 15:39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