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的浓硫酸桶
 来源:东方网  编辑:周姗仪  作者:孔 曦     2004年10月7日 10:23

  9月28日上海东方电视台的热线传呼,播出了一桩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9月23日下午四点半,南汇区书院镇书院大街上,一辆出租车为了避让对面冲过来的大卡车(这辆大卡车也是为了避让一个走到机动车道上的行人),开上了人行道。接着,它撞翻了路边的三十个塑料桶,这些桶里装满了浓度为80%的浓硫酸。倒下的硫酸桶把抱着孩子路过此地的林兰风绊倒在地,孩子也摔了出去。同时,有五六个硫酸桶被撞得飞起三米多高,顷刻间,蔓延在地上的浓硫酸浸没了孩子的脸,等母亲抱起这个5个月大的女婴时,她的脸上身上已经被严重灼伤。据医生诊断,女婴的受伤面积达到15%,相当于成人的40%到50%,受伤部位集中在头部,视力也将会受损。

  浓硫酸的主人,一家蓄电池修理部的店主称,这是“刚刚卸完”的“货”,“正准备”“转移到仓库里”。根据电视画面上的示意图,可以看到,那三十只硫酸桶几乎占据了整条人行道。且不论店主说的是否是真话,即便只是临时放一下,这些极具危险性的化学物品,也应该有人看管。

  十年前,我写过一篇题为《说说人行道》的小品文。列举了上海一些马路的人行道的多种“用途”,其中之一,就是沿街的民居和商家侵占人行道。在某些人的头脑里,自家门口的人行道,就是自家的地盘,堆堆东西,原本就天经地义。尽管此山不是他开,此树也不是他栽,天高地偏,近水楼台,蚕食起公家的地盘来,“理”似乎就“直”了,“气”也仿佛壮了。此类痼疾,十年前多见,十年后的今天,在一些远离市中心的路段,仍然时有所见。或乱停车、或乱占路,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或者是因为单行道和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路段增多了,较之于十年前,人行道上骑自行车的“潇洒”身影,也越来越多。

   这类丑陋的行止,实在有悖于国际大都市的形象。究其心理上的根源,不外是山大王的观念在作怪——弱肉强食、占“山”为王。希望执法部门,不仅要管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上的交通秩序,也要管好人行道上的秩序。不仅要有静态的管理,还应该增加动态的管理。人行道不能仅仅归市容城管部门管,街面上的巡警、交通协管员等等,都应该管。只有这样,诸如此类的陋习才能逐渐减少,直至消灭。

  本文开头的这起交通事故中,倘若出事地点的人行道上不曾堆放硫酸桶,那个女婴就不会被灼伤,她就不会有生命危险,不必承受终身毁容的痛苦和煎熬。

  但愿上海的人行道,能够尽快地、更像人行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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