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傻罪"叫你笑不出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闻纪之
2004年8月30日 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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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从《人民日报》上看到照片和说明,还真难设想及此。据西昌铁路公安处统计,位于成昆线尼日至西昌区段(四川境内)电气化铁路242座桥梁上的步行板被不同程度地拆盗;攀枝花支线49座桥梁八成的栏杆被盗。沿线的通信、照明设备也屡遭拆盗。可怕之处不仅在于铁路器材遭拆盗,火车成了聋子、瞎子而险情陡增;更在于这些被盗物品基本上被销往附近的小铁炉、废品收购点,这是怎样愚蠢的盗贼啊。
杀冤家,意在报深仇;抢银行,图一夜暴富……是用大危害换取大目标。相反,也有盯着小目标,对社会只是实施小危害的,诸如小偷小摸小欺诈之类。不论大小,均属明白罪:犯罪目标大则其付出代价亦大,目标小则其付出代价亦小,目标与代价成比例放大缩小,了了分明,容易计算,这叫犯罪成本学。然而,却也有这等朋友,他拆卸多少铁路器材,不惜轨毁车翻人亡,付出惊天动地的代价,目标却很小,只图将铁路器材送到废品站换几个小钱而已,完全不成比例。同时,这几个小钱,带来的必定是严厉的法律惩处,所得和所失也完全不对等。稀里糊涂,专犯“傻罪”一至于此!
记得总在十多年之前了,接连发生几次列车脱轨事件,查一查原因真令人心酸。比如承担晋煤外运任务的大秦二期铁路,发生了一起货车脱轨颠覆事故,总计损失500万元。原因呢?就因为一处钢轨接头鱼尾板螺栓被拆下,盗卖去了,致使钢轨衔接不紧。可笑,却又叫你笑不出的是,追查此类“拆盗”事件,都没有什么大阴谋,仅仅是为蝇头小利:“拆几个零件卖了,可以换回几斤猪肉呢。”据说在审讯室里,有的拆盗者这样交代犯罪动机。一点猪肉与一列货车,在天平上绝对无法衡量。然而,他才不理你这个茬。“猪肉是我自家的,列车那是国家的。”——有的人关注的只在这一点。
冒天下之大不韪以牟小便宜,“收”“支”悬殊,实在够蠢的,实在是愚昧的自私!可怕的地方就在这里:愚昧的人干不成好事,却干得成坏事,甚至在干坏事时还不把它当一回事。由于“不当一回事”,无从预期恶果,于是接下来便是愈来愈多的坏事。
“当前就是要全力脱贫”,有些地方领导常这样说。这无疑正确。然而,“脱贫”只能包含而不能忘掉“治愚”。在愚昧自私的土壤上,是长不出富裕的现代化之树来的。提高大众的文明程度、素质水准,亦即着力于实现“人的现代化”,真是不容稍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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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上官贤 项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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