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万事兴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吉力马
2004年9月26日 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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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有一句话,“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其中“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新提法,不知诸君是否注意到。
细细体会“和谐”这两个字,有点经历的朋友一定会感慨良多。
上世纪六十年代吧,我们强调“一分为二”,这固然是不错的,但却批判杨献珍的“合二为一”。仿佛事物永远是分分分,不断地分下去,而没有合起来的一天。其实,事物的各个方面总有互为条件、互相转化、互相补充、和平共处的一面。老是分下去,今天分去这“一小撮”,明天分去那“一小撮”,而没有把各方面力量合起来,最后只能成为孤家寡人,这不是执政之道。
也是上世纪中我们常说的一句话,叫做“斗争哲学”。斗争当然是要讲的。55年前,中国共产党还是一个没有掌握政权的革命党,不斗争怎么能夺取政权?但在成了执政党以后,还要不断地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斗得地动山摇,人心惶惶,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再斗下去,日子就没法过了。所以,在“斗争哲学”以外,要讲点“和”的哲学。
古人道:“和为贵”。共产党执政以后,作为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了,各方面力量都团结起来了,各方面关系都协调好了,国家富裕祥和,人民高兴,共产党执政才更加巩固。
和谐万事兴。对国家来说是这样,对一个地方来说也是这样。譬如上海要发展好,上下左右都要协调好。上海是全国的上海,依靠全国,支援全国,是上海的发展之道。对兄弟省市的事情,要讲学习,讲风格,讲贡献,讲理解,不要随便说三道四。陈良宇同志最近多次带领上海市代表团到兄弟省市学习考察,就表明上海领导的这一态度。就是在上海这座城市中,有老上海人,有新上海人,也有到上海发展的外国人;有干部,有投资者,也有打工者;大家有事相商,有难相帮,和谐相处,其乐融融,岂不善哉?
和谐,是上了文件的大道理。与天和,与地和,与人和,大家和和气气,和和睦睦,和和好好,和和乐乐,一起奔小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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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上官贤 项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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