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且看地铁里美女的行为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王建平
2005年2月3日 9:57
|
可能是因为临近春节而更好地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在地铁站里闪现出平时很少见到的民警的身影。当我看到在地铁站里执勤的一位和善可信的中年民警时,在先向他自我介绍后再请教说,民警执勤时,对有些人在公共场所损害公共秩序的行为似应予以劝说和教育;这项工作,过去有些民警做得很好,如今,却有所淡化,能否加强一些?感谢这位民警对我提出的问题作了肯定性回答。
所以向民警提出这个问题,一是因为我注意到新评出的2004年上海十大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和上海十大法治新闻中,都把在去年12月22日发生的公交车调度员陈双龙为维护公共秩序而因公殉职一事列入在内。陈双龙为忠于职守,劝说一个乘客遵守候车秩序而被对方故意用雨伞尖头戮死的这起刑案的案犯,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应该说,这个犯案人虽是个别的,但类似于像他这样在许多公共场所不遵守排队秩序的行为则是大量的。特别是有些当事人一旦被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士指出后,有些人往往情绪冲动,蛮不讲理,脏话连篇,甚至气焰嚣张。这时就很需要由民警来主持公道,分清是非;也很需要在现场有更多的正义之士挺身而出,扶正压邪。
二是因为近日就在二号线上的一个地铁站里,有一时尚女孩在出站刷卡时,横冲直撞不排队,被旁边一位老先生批评后,一触即跳,用倾盆大雨般的脏话报复老先生,甚至对那位老先生多次进行人格侮辱。这无疑是对社会正气的挑战,却因其欺人太甚而当场引起公愤。而类似于这个时尚女孩的恶劣表现,在许多公共场所也不时看到。
我向这位民警建议,既然地铁站里设有民警,最好向广大乘客公布民警的工作场所和电话。像上述这位老先生,如果向地铁民警提出诉求的话,民警理应对这个女孩进行批评教育,如果对方态度恶劣,地铁民警是否可把有关情况转告女孩所住地派出所的民警,请他们对其依法传唤,教育她认错和道歉。我还建议能否在全市范围内构成一个对那些损害乃至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人有效地进行教育的工作网络。正视现实,陈双龙的被害和这个女孩的行为以及相当数量的类似现象,不能不使人认为这都有一定的社会原因,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为了提高市民的素养和整座城市文明程度,急切需要携手探究应对办法,同时,把社会上方方面面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积极因素都充分调动起来,并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对那个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又故意害死公交车调度员陈双龙的歹徒来说,必将依法严惩不贷,而上述这个不遵守公共秩序又故意恶骂老先生的时尚女孩来说,虽性质和前者不同,但也有诽谤他人名誉而触犯法律之嫌,对这样的事,往往因人们维权意识不强或取证的困难而未予追究,我倒希望在这方面能有一些民事案例,在审理和宣判之后公布,籍以教育更多的人。总之,对这种现象绝不能任其存在下去! |
|
| |
| |
| |
|
|
 |
 |
|
|
 |
|
|
 |
|
|
 |
TEL:021-52921234-641050
FAX:021-62729503
E-mail:pinglun@eastday.com
编辑:上官贤 项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