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楚云飞) 选稿:上官贤 来源:1994年7月12日《四川政协报》 作者:楚云飞
2004年3月24日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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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社会风貌,讲求搜罗宏富,细大不捐,以“寻坠绪之茫茫,独旁搜而远绍。”这当然十分辛苦。现在有一个简易的方法,就是从一个时代流行的语言中,大致也可以看出这个社会的风貌。谓予不信,请看事实——
“挑灯夜战,大放卫星”——这类语言中,你可以想到,这是五十年代“大跃进”的场面。
“打翻在地,踏上一只脚”;“彻底批倒批臭,永世不得翻身”——不用说,听到这种语言,你一定会断定这是令人不寒而栗的“文革”年代。
当年的这些流行语言,已经成为历史,年轻人已不知道了。如今,“大款”、“大腕”之类语言很是流行,这在过往的年代根本不可想象。
近年来,又冒出一个“炒”字,更简洁了:“炒股”、“炒楼”、“炒地皮”、“炒明星”、“炒作品”,几乎无所不“炒”。自然,一批“炒家”也就随之应运而生。经炒家一“炒”,股票可以上扬或下跌,楼价可以暴涨,地皮可以寸土寸金,明星出场费可以开到几十万,作品可以“一字千金”,冷背货可以变成热销品。这就是“炒”的魔力。更有甚者,最近上海有人开始“炒”起了墓穴。据报道:有位炒股大户,一日看到墓穴价格上扬,立即灵机一动,将前几年替老母预置的寿穴拿出来“炒”,结果自然赚进一大笔。孰料此事经老母侦知,当场厥倒,送往医院,宣告病危。这位“炒家”的老母无辜。经其一“炒”,竟然遭此劫难,诚属不幸。这算好的。还有一些“炒家”在炒股中大蚀其本,索性跳进黄浦江,了此残生,那才叫倒霉呢!
不过,虽然都是“炒家”,却也形形色色,未可一概而论。比如炒股,这是要投入本金的买卖,大意不得的。但是“炒明星”、“炒作品”之类,却并不需要本金什么的,只要串通好传媒,就可以大炒特炒。当然,现在传媒严拒有偿新闻,要串通也不那么容易。好在“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只要“投入”得法,也不至于严实得连苍蝇蚊子也飞不进去的。这就要看各色炒家的手腕了。
当今社会,炒风盛行,应是市场经济的一种反映,从中可以听到市场经济行进中杂沓的脚步声。市场经济讲求竞争,“炒”恐怕也是竞争之一法。竞争有两种:一为正当竞争,一为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制约之。“炒”属于何者?这已是经济学家研究的课题了,就此打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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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上官贤 黄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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