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家庭暴力,中秋前夜勒死“丈夫”——
杀夫女被控故意杀人
东方网3月28日消息:中秋佳节本是个家人团聚,共享天伦之乐的时候,然而吕兴吴却在中秋节前夜杀死了自己的“丈夫”!昨天上午,昆明市中级法院对这起中秋节命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吕兴吴以故意杀人罪受到指控。
中秋节命案
2005年9月18日正值中秋佳节,“我杀人了!”凌晨4点28分,昆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个女人打来的电话。公安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昆明市官渡区双桥村一出租房,只见一名男子躺在床上,脖子上勒着一条布带,该男子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该男子系被他人掐、勒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据警方了解,死者叫彭强平,36岁,是四川省岳池县人。报警投案女子叫吕兴吴,23岁,禄劝县团结乡人,是彭强平的“妻子”。周围邻居介绍,吕兴吴一直是个很不错的妻子,为人软弱,平时常常遭丈夫殴打,可几年来她都一直强忍着,从没说过什么狠话。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如此软弱的女人在中秋节前夜将自己的丈夫杀死?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案情渐渐浮出水面。
“丈夫”竟是有妇之夫
2001年9月,彭强平从四川到昆明禄劝县打工,打工期间他在当地认识了年仅19岁的吕兴吴,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三个月后两人同居了,第二年他们就有了一个男孩。嫁鸡随鸡,之后吕兴吴离开家,跟随彭强平外出谋生。
然而,吕兴吴的日子并不好过,“丈夫”彭强平爱喝酒,每次喝完酒后就要拿吕兴吴出气,吕兴吴的身上常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可我并不恨他,每次我都忍着”,就这样,吕兴吴从没找过妇联等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我也不敢告诉家里,因为爸爸有病,我怕说了后,把爸爸气得病发!”
2005年初,吕兴吴跟着彭强平到贵阳寻找工作。这次贵阳之行让吕兴吴有如晴天霹雳——在贵阳,彭强平遇到了一个老乡,从这个老乡的口中,吕兴吴得知原来彭强平在四川老家早有妻室,且还有一个已满9岁的女儿!吕兴吴没想到丈夫彭强平竟欺骗了她这么多年,虽然习惯了忍耐的吕兴吴并没表现出什么,但她的心里受到了深深地伤害。
故意杀人罪指控杀夫女
贵阳之行无功而返,两人又回到了昆明。
2005年9月17日,中秋节的前一天,晚上彭强平在外面和工友喝酒后回到家,一见到吕兴吴又开始动手,吕兴吴还是像往常一样忍着,“我怕吵醒孩子,没敢吭声,好好地把他劝了睡下”。然而,没过多久,彭强平醒过来,说他梦到床上有一滩血,怀疑吕兴吴有奸情,一边骂一边打,面对这样的污辱,吕兴吴与彭强平争吵起来,之后酒醉的彭强平又昏昏睡去。
凌晨4点左右,彭强平再次醒来,“他打我,掐着我的脖子说掐死我后,还要炸死我全家,他以前从没说过这样的话!”听到这样的恐吓、想到彭强平的欺骗,多年的积怨暴发了,吕兴吴与彭强平扭打在一起。扭打中,吕兴吴拿起背孩子的布带,绕在了彭强平的脖子上……
之后,吕兴吴背着孩子跑到街上,在双桥村电影院附近她向一位出租车司机借了手机,向110报警投案。2006年2月21日,检察机关审查后,以故意杀人罪对吕兴吴提起公诉。与此同时,彭强平在四川年仅9岁的女儿也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索赔235200元。
“丈夫”女儿放弃23万索赔
昨天上午,昆明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然而,在此案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彭强平的女儿既没到庭,也没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于是法庭只就刑事部分进行了审理,主审法官表示由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依法传唤仍未到庭,附带民事部分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这也意味着彭强平的女儿主动放弃了自己的起诉。
法庭上,吕兴吴对自己杀人的事实供认不讳,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提起杀夫之事吕兴吴痛哭流涕,以至检察官、法官多次中断问话,要求她调整自己的情绪。其辩护律师云南星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许碧锋提出:在此案中,吕兴吴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首先在这件事情上,被害人彭强平自己有过错,当晚他四次殴打吕兴吴,吕兴吴具有防卫的情节,其次事发后吕兴吴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有自首情节。
庭审结束后,当见到自己的母亲、姐姐和年仅3岁的孩子时,吕兴吴失声痛哭,跪在了地上……据吕兴吴的母亲介绍:吕兴吴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孩子,平时在家里很乖,孝顺父母,从不与人结怨,根本想不到她会做出这样的事,她常被丈夫打家人也知道一些,劝彭强平少喝点酒,可不管家人怎么劝,一点用也没有,现在吕兴吴年仅3岁的孩子就只能靠她这个60多岁的外婆养着,“不知道这个孩子今后该怎么办?”
又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凶案发生了!对此,有关法律界人士表示:以前大家对家庭暴力无可奈何,是因为对于家庭暴力的处理缺乏法律依据,可现在相关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已有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当遭遇家庭暴力时,受害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避免因此引发更大的伤害和其他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