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初,一部名为《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片子横空出世,刮起互联网恶搞之风,该片作者胡戈被认为是恶搞的鼻祖,其实在胡戈之前,“小胖”和“猥琐男”早就在网上“恶行”多年。如今,就连潘冬子也被恶搞成地产大亨潘石屹的儿子,一位网友如此“宣告”:“网络恶搞的时代来临啦!”——“恶搞”已然成为2006互联网最in的“标点符号”。
 图片说明:“小胖贴图”风靡网络已久
问号:网络恶搞时代来临? 胡戈的馒头火了,一大批网络恶搞怪才或浮出水面,或愈演愈烈。 在2005年走红网络的“后舍男生”,用“恶搞”的动作、对口形的方式演绎流行歌曲,06年一首恶搞世界杯的新作《dadada》短短三天被百余家网站转贴,“后舍男生”现在还是某家知名饮料厂商的代言人。 继凸胸翘臀的“芙蓉姐姐”之后,2006年以来,“石榴哥哥”、“猴子妹妹”、“于窜红”等一大批明显模仿“芙蓉姐姐”的网络恶搞人士纷纷亮相,他们多数以夸张、异于常人、丑态百出的形象出现,形成欲与“芙蓉”试比高之势,并引来众多粉丝的“追捧”。
 图片说明:“芙蓉姐姐”的标准“S”型身材
除了“自我恶搞”以外,就连春晚最受欢迎的歌曲《吉祥三宝》在一个月之内,竟被改编成《吉祥三宝》小偷版、《命衰被欺》搞笑版、《吉祥三宝》馒头版等20多种不同版本,其中馒头版流传最广:“馒头出来网友都看了么?(对了)馒头出来无极去哪里?(在欧洲)我怎么找也找不到它?(没人看了)馒头、无极、网友就是吉祥的一家!” 《吉祥三宝》的恶搞还未平息,连红色经典影片《闪闪的红星》也被恶搞成“闪闪的红星之潘冬子参赛记”,原来的“八一电影制片厂”的片头变成了“八七电影制片厂”,潘冬子的父亲变成了“地产大鳄”潘石屹,而一心想参加“非常6+1”的潘冬子的母亲的梦中情人是主持人李咏。4月22日,八一厂就此事发表“《闪闪的红星》岂容恶搞”的声明,对该片作者“胡倒戈”的恶搞行为表示不满。
 图片说明:潘冬子的父亲变成地产大鳄潘石屹
《非常真人》这个由5个演员自导自演的系列真人漫画,在网上推出不到一个月,点击率已经超过150万次,5个演员也被公认为“2006年最强网络红人”。《非常真人》取材全部来自现实生活的热点,某导演拍电影破坏环境、大学生毕业求职难、广受球迷非议的国足及世界杯足球赛等通通被其当做了恶搞的对象,极尽讽刺和搞笑之能事。 一个名叫“安迪排行榜”的博客上贴出了许多恶搞明星的油画,这些油画全是出自博主安迪的手笔。一幅名为“李宇春向鼎连体图”的油画引发极大争议,该画中两位话题人物李宇春向鼎同身连体,借以说明“中性时代”的来临,作者安迪还把李宇春和向鼎称为“超级中性的连体宝贝”。 2006年,“恶搞”俨然已从小部分网友的没事偷着乐变成了大众的集体娱乐行为,网络恶搞到达“登峰造极”之地步。
 图片说明:油画“李宇春向鼎连体图”引发极大争议
顿号:名作、恶搞、网友到底谁需要谁 “恶搞”,源于日语Kuso,音译为“酷索”,一种特殊的互联网文化,在国外盛行已久。“恶”并非字典所指的“凶恶”的“恶”,而是表示某种程度的副词,是“超出了一般程度”、“违反了正常礼教”、“让人哭笑不得”的程度很夸张的表达方式,并不是坏的意思。 “恶搞”的对象都是众所周知的事物,像《无极》、《吉祥三宝》、《闪闪的红星》,这是“恶搞”的显著特点。“恶搞”的结果是什么?把红色的东西搞成灰色的、黄色的。从本质上来说,“恶搞”就是拿一些已经成名的作品开刀,对一些现有的内容进行重组、拼接、割裂,甚至颠覆。 对于恶搞,网友们的看法不一,东方网记者搜罗了一些社区网站内网友对于恶搞现象的看法: 正方:网络恶搞损害他人利益 天涯网友:我反对恶搞别人的相片,恶搞单纯娱乐网民就可以了,不要拿来赚钱,赚钱了就算侵权了吧。 网易网友:恶搞不能拿历史开刀,这由此带来的后果与负面影响应当被引起重视。所以,我们大家应该联合起来,抵制恶意“恶搞”的出现,还大家一个干净的网络世界。 反方:网络恶搞让人一笑而过 搜狐网友:我觉得这是很有趣的现象,恶搞其实是另类的关注,有人恶搞你的作品,你应该觉得荣幸而不是恼羞。因为恶搞隐含了肯定与包容。呵呵,我觉得这些恶搞作品十分有趣,还会继续流行的。 天涯网友:绝大部分年轻人都是以一种很健康、很单纯的方式在互联网上与同龄人进行“爆笑”交流。他们抱着娱乐的心态参与到创作中来。选择网络这个方便快捷而又能迅速传播的平台来抒发情感,看到精心创作的帖子点击率节节攀升,很多人能得到无法得到的成就感。这也反映了年轻人渴望得到关注的心态特点。 恶搞的对象就是名人名作,而网友是网络恶搞的唯一受众,大部分网友又对名人名作比较熟悉,三者之间到底谁需要谁,谁伤害谁,谁又捧红谁,“名作”、“恶搞”和“网友”形成了一条环形“食物链”。
 图片说明:“网络恶搞”鼻祖——胡戈
惊叹号:网上恶搞短片传播须领许可证! 针对目前网上视频泛滥的情况,广电总局将于近期出台有关互联网视频的新管理条例,其内容主要是对视频网站“放任自流”的违规现象加强监管和查处,并促使这一新兴产业尽快纳入广电的管理体系。 在新的管理条例中,广电总局将适当放宽网络视频提供商的准入机制和资质认证。凡是新浪、搜狐、网易、腾讯、TOM等上市互联网公司,均被视为拥有开展视频服务的资格。那些未上市公司则视情况而定。其次,在获得了大网站的支持后,广电总局还将针对整个行业的违规行为展开严厉打击。通过这种方式,广电总局逐渐将互联网视频市场纳入自己的管理体系。目前,该条例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此前,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副司长罗建辉曾表示,广电总局已建立比较先进的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中心,还在按规划建立北京、上海、广东三个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分中心,并与各个省份联合,形成及时有效监管的体系。 其实早在2004年7月,广电总局曾经颁发《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即“39号令”),明文规定:“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根据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许可证》。而互联网企业得到的许可证数量并不多。 “39号令”第17条还规定,有影视剧情节的网络短片,因其存在“向公众传播”的目的,同样需要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相关许可证。若违反“39号令”规定,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略号:芙蓉姐姐、石榴哥哥、胡戈、胡倒戈…… “恶搞”对思想比较成熟的成年人产生的负面影响不一定很大,大家看到这种作品,心中有数,有的嗤之以鼻,或者一笑了之,不会接受这种价值观念。但是对于正在形成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广大青少年来说,这种影响不能忽视。 根据统计,截止今年6月底,1.23亿网民当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了14.9%,约为1833万,网上看“恶搞”作品的大多数是未成年人。现在网上“恶搞”成风,大量的青少年天天在这种虚拟空间里成长,他接触的文化传播方式全是离经叛道。“恶搞”给优秀的传统文化埋上了“地雷”,很多青少年不知道历史的来龙去脉,就提前被恶搞这种手段影响,并产生一些思想上的误区。 芙蓉姐姐、石榴哥哥、胡戈、胡倒戈……这些网络恶搞怪才在2006年依旧火爆,但随着广电总局针对互联网视频的新管理条例的出台,互联网能否给青少年一个干净健康的环境成长,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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