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网12月11日消息:原遵义县煤管局局长赵大武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煤矿老板的“好处费”,从1999年到2003年间,被告人赵大武共计受贿435.235万元。近日,这起堪称贵州“官煤勾结”第一大案的案件,经过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赵大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案发后,该案在去年7月由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并投入大量的人力到案件中。根据检察机关查证,赵大武收受的第一笔贿赂,竟是帮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煤矿恢复生产。1999年8月18日,原遵义县高坪镇关岩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事后,该煤矿被停产整顿。第二年3月煤矿矿主田维忠找到时任高坪镇党委书记的卢某,请求卢出面向赵大武说情,在赵大武的帮助下,煤矿得以恢复生产,之后,赵大武向田维忠索要10万元“感谢费”,双方经一番讨价还价,田维忠在
市区一咖啡店里送给赵大武6万元人民币。从那以后,每年春节,田维忠都会给赵“拜年”,先后送了1.4万元的“红包”。
省高院经审理查明,赵大武从1999年到2003年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给辖区内的煤矿生产业主办理煤矿开采相关手续,帮助辖区内被关停煤矿的业主办理恢复生产、煤矿验收、呈报颁证,先后索要、收受他人贿赂13笔共计435.235万元。其中,最高一次收受数额达110万元。
终审法院还判处对赵大武在桑树煤矿的投资及收益均没收上缴国库;已退交的5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余赃款112.235万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