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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东方网联合举办全国"两会"网上调查 留言
[王建伦]刚才邓伟志先生已经讲了,他作为一个社会学家,调研当中最大的感受是我们国家贫富差距太大。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虽然我们在收入分配方面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人民的财富有所增加,人民的生活质量有所提高。但是应该看到,收入分配差距的过大,以及由于收入分配不均造成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也在增加。因此,全国政协社法委十分关注这个问题,并且开始对这个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我们用了将近两年的时间,走了我们国家东部、中部、西北部、西南部多个省份几十个城市。同时,召开了近百个座谈会和专家研讨会。我们这个委员会还听取了国家负有分配职能的十几个部门介绍情况。最后我们认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并且要在“十一五”期间采取一些措施,给予解决。
我们不仅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这样一个分配原则,并且在这个原则的基础上,还要加紧研究收入分配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到底是什么,包括管理、技术在内的劳动参与分配的具体实现方式是什么,要妥善处理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的关系,力求在理论和实践当中,特别是在分配理论和具体操作的实践当中,要有一个新的突破。
我认为近期应该首先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重点就是要“保低”。所谓保低就是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要通过一系列措施,切实保障城乡的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要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的稳定局面。同时还要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的秩序,完善宏观调控的体系,加大政府对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力度,创建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收入分配外部环境和条件。
通过调研,委员们建议,要采取以下措施深化收入分配的改革:首先最重要的是要理顺收入分配的关系,要全面行使保低、扩中——就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调节过高收入——就是对过高收入的群体通过有效的措施给予调节。国家把调节下来的部分进行二次分配,这样一个战略措施是首先要实施的。
同时,我们建议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首先从机关、公务人员的收入分配秩序开始,把他们的工资外收入透明、规范,纳入工资分配的管理范围。还要推进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建立起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分类管理体系,如果这个事业单位有经营行为,就应该遵循市场机制进行分配。同时还建议,明确政府在收入分配当中的职责,政府首先要知道自己该管收入分配的什么,不该管什么,要减少对资源配置的干预。还要完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收入分配法律法规体系。
我们的建议是一套建议,在这儿不可能很详细的介绍。但我们十分高兴地看到,全国政协关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一些建议,得到了非常积极的回应。在全国政协召开的专题协商会上,我们曾经就企业分配的具体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分配的具体问题、政府在收入分配中的基本职责、分配问题应该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等问题,做了积极发言。
我很高兴地看到,在“十一五”规划中,我们这些建议专门体现在一些章节里。关于我们提出来的首先要解决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这个建议上,在温家宝总理的报告中,得到了具体体现。比如在各地都要合理调整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再比如说,温总理提出要制定和推行最低小时工资制度。这是一个非常小的具体操作性问题,但是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已经提出来了,要严格执行,这样对于保护低工资收入群体将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总理的报告当中还提出,要认真实施修改以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这对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有帮助。同时今年国家还将适当地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标准,优抚对象的优抚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标准等等。这些都是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很重要的措施。大家还可以看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公务人员的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都提出了相应的任务和要求。我们相信,收入分配制度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