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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天津市原检察长李宝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7日发布公告,批准免去李宝金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此前,李宝金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其本人请求辞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李宝金辞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根据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免去李宝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津门“地”震李宝金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天津市一位领导曾对公众说过这样一句话:“天津有腐败现象,但没有腐败官员。”李宝金的落马打破了这一断言。6月12日,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因涉嫌经济问题被中纪委宣布“双规”。李宝金的落马同时也显示了政府强力介入房产调控的决心,天津“地”震激起的涟漪,也引起了地方官员和房地产开发商的警醒。天津公检法系统一位官员向记者证实:李宝金的问题非常多,导致他落马的直接原因与天津房地产商人王小毛有关。
王小毛,女,天津浩天集团公司董事长,两个月前已被带到唐山接受调查。天津市相关部门的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王被调查的原因是,修筑津汕、津晋高速公路等工程存在经济问题。
天津检察长被传"客串"房产生意
据《南方周末》报道,在人们的印象中,天津的反腐,最早可追溯至1952年,前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前天津专员公署专员张子善被处决,成为历史上有名的大案。此后,天津政坛一直颇为平静。天津历年查处的腐败案中,连正局级以上干部都鲜见,当地一位老记者说,天津堪称“首善之区”。而此次调查李宝金,牵涉的并不止一家“浩天”,这场风波才刚开始。
李宝金简历
李宝金,男,汉族,1942年11月生,山东章丘人,197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7月参加工作,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大专学历。
工作简历:
1961.07—61.11天津公安学校学员;
1961.11—73.09天津市公安局二处干部;
1973.09—73.12天津市公安局二处政办室副主任;
1973.12—84.04天津市公安局二处副处长;
1984.04—85.07天津市公安局五处副处长;
1985.07—87.09天津市公安局五处处长;
1987.09—91.10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其间:88.9—90.7在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91.10—92.08天津市委政法委委员,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992.08—93.07天津市委政法委委员,天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1993.07以后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93.9.1授予一级警监警衔)
2003.01.24在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李宝金当选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专题:聚焦人事任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