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六年九月八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审计署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国家人口计生委)200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药具发展中心、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等3家下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家人口计生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1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人口计生委重视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内控制度比较健全,200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其所属二级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使用上年结余资金139.72万元未纳入预
算安排。
2005年,国家人口计生委使用上年结余资金139.72万元,用于弥补经费超支,未纳入预算安排,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一)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二)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的规定。
(二)所属药具发展中心账面未反映对外投资1280万元。
2000年4月,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出资1280万元,与某中心合资成立公司,但该中心账面未反映上述投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使用上年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安排的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工作;对药具发展中心账面未反映对外投资的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将对外投资纳入资产核算和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对所属事业单位投资、借款、担保等重大经济事项进行清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处理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责成有关单位限期逐项落实。目前,上述问题已经按审计决定予以纠正。国家人口计生委已将2005年计划生育事业费项目结余资金全部纳入2006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专款专用;药具发展中心已将1280万元对外投资纳入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