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13日,王明先本人驾车撞倒两名行人,其中一人不治身亡。在王明先的授意下,其司机吴某到警方“投案”并按王明先的陈述写出了事故经过材料,随后吴某接受了警方的处理。
2005年5月,王明先因上述事件败露被停职。后经审查,王明先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等问题暴露出来。同年7月,王明先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