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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浦东上南路、德州路口的农工商超市门前,两名男子在偷窃自行车的过程中被联防队员发现,其中一名被当场抓获,另一人“长途”奔逃后竟遭遇“断头路”,只好纵身投入洪山路南端的川杨河内。在围观群众近20分钟的观望中,该男子最终挣扎着沉入河底。随后,有关方面作了3次打捞,均无果。据有关人员介绍,该男子生还的可能性极小。
带着“小偷跳河,观者应否施救”的疑问,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街头众人追贼
昨天下午1点40分,浦东上南路1589号附近一处自行车车棚下,两名正在偷窃自行车的男子被正在执勤的联防队员发现后弃车奔逃。联防队员当场抓获其中一名,但另一名20余岁男子没能当场抓获,该男子沿德州路以极快的速度向东奔逃。
该男子沿德州路自西向东逃至洪山路时,转上洪山路继续向南奔逃,三名联防队员骑着自行车在后紧追不舍,与男子间距离逐渐缩短。前逃后追的情景立刻吸引了沿路众多居民、行人驻足观看,有人甚至沿路跟随奔跑观看。有人一边追着男子一边呼喊着“抓小偷了”。
男子在前面飞奔不止,速度越来越快,尽管紧紧跟随的3名联防队员骑着自行车,直追出数百米后,男子仍与3人保持20余米距离。此时,路边追随的人中有人开始喊“前面有河,他跑不了了”。该男子奔逃了约千余米路程,不曾想洪山路南端原是宽近40米的川杨河。眼见后有“追兵”,前有“大河”,该男子情急无奈,竟在距川杨河约十余米处开始边跑边脱脚上皮鞋,准备跳河。
脱鞋跳河小偷河中求救
很快,该男子逃至川杨河边。此时,后面紧跟着的三个联防队员与其相距不过10米左右。男子在河边稍站了一会,弯腰把皮鞋放在河边,动作极为迅速地从口袋中拿出手机,同时嘴里发出嘶哑的“咿呀”声。在叫喊了几声后,男子把手机放入嘴里叼了起来,之后毫不犹豫地纵身跳下了河。
一入河中,男子便拼命往河对岸游去,起初速度很快,约游出10米后,男子的动作渐渐慢了下来。众人看见男子跳入河中,彼此面面相觑,一时竟不知如何是好,只好看着他往河对岸游去。
该男子挣扎着到了河中央时,停了下来,上身直立在水中,两只胳膊高高伸出水面,似乎是在求救。没过一会,男子便双臂扑打着水面,开始挣扎起来,全身上下起伏剧烈,两三分钟后,便慢慢沉入水里。完全没入水中后水面开始浮出气泡,只是呼出的水泡越来越少,只一会就再也没有出现。当时一位正在河边捕鱼的老大爷对记者说,男子在跳河前发出“咿咿呀呀”声,好像他无法正常说话,且游到河中求救时也从未呼喊出一声求救的话,因此老大爷判断,该男子有可能是聋哑人。
围观人坦言不救人理由
据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目击者描述,该男子求救无望没入水面后,有一人准备下水救人,但是将脚放入水中试探了一番,又立刻爬上了岸。当时岸边也有几名围观的群众,且赶到河边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但没一个人下水救人,大家都是站在河边看着水面纷纷议论着。半个小时后,上海市消防局特勤大队龙阳中队、当地派出所以及联防队人员陆续赶来。
记者在寻找目击证人的过程中,很多围观者都称是事后才来到现场的,几个中年男女一听是记者立刻便要避开,理由是“不想惹事”。一个30多岁的男士表示其一直在现场,当记者问其为何没有下水救人时,男士说:“他是小偷,我干吗要去救他,如果是自杀者,我一定下去救人。”周围几人也纷纷称是。记者从当地居民处了解到,该处河水深约8米,河宽近40米。
三次打捞无功而返
下午2点半,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双男式皮鞋竟被整齐地摆放在河岸边。前来围观的居民越来越多,岸边站满了多达百余名群众。上海市消防局特勤大队龙阳中队、当地派出所以及联防队救援人员已在现场开始施救。警方抢险队正在船上用滚钩打捞,但是半个小时过后没有任何发现。3点10分左右,上海市消防局特勤大队龙阳中队又派来两辆消防车,开始撒网寻找。第一轮从对岸往河这边搜索,但是没有结果;第二轮从东往西搜寻,仍无收获;第三轮从西往东,除了捞出几块石头之外,还是没有任何发现。据龙阳中队一名队员判断,由于河边观察者的视线范围内清晰无遮挡物,所以旁观者如果没有发现男子浮出河面的迹象,该男子应该是凶多吉少。
联防队员始终联系不上
当记者于昨晚6点40分再次来到偷车现场时,发现在上南路1589号一家网吧入口处的墙上贴着一张告示,告示上方为一张自行车的图片,下面手写着“04.2.13,13点40分,派出所在此抓获盗窃此车的小偷(嫌疑),失主请打电话联系”。
据附近居民称,由于该处停放的自行车较多,且人多杂乱,丢车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居民对偷车者非常痛恨。在记者告知当天偷车后逃跑男子已跳入河中,未能救出时,几名居民纷纷叹惜起来。
晚上7点,记者来到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追小偷的三名联防队员应属周家渡派出所。半小时后,记者通过电话先联系上派出所所长,所长让记者找正在值班的杨副所长,杨副所长表示此事尚在调查中。
■百姓调查 部分市民认为“罪人不救也罢”
小偷跳入河里众人究竟该不该救?对此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调查中有过半的人回答是:盗贼此举是为了逃跑,所以就没有救他的必要。
剩下的被访者则表示,生命对于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对于一个落水者,先不管他跳水的原因如何,应该先将其救起之后再对他进行应有的处罚。
但其中,部分人表示救人必须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如果为了一个偷车贼丢了自己的性命,就大可不必了。 ■专家观点 应该重视人的生命
在采访中,记者从上海市精文律师事务所的沈永锋律师处得知,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该男子跳河是为了逃避受惩罚。如果男子死亡,其根本原因是男子的体力或者是游泳技术不行,和围观群众并无直接联系,所以众人不必承担法律责任。但不少专家的态度依然很明确:人还是应该先救。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于海教授坦言,这一事件的产生是因为很多人没有看到生命的价值所在,他们觉得一个人的行为以及产生的影响往往大于人本身的存在。
也就是说,一旦人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他的存在就没有实在的意义了。而这正是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一个很大的差距。于海教授认为,不管偷车贼干了什么坏事,生命本身还是可贵的,应该先将其救上来,再由有关方面对其进行处罚。 [点击进入留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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