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年八月十日)
沪府办发〔2007〕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交通局制订的《上海市2007—2009年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