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沪府办发〔2008〕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社会服务局、市民政局《关于本市进一步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加快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