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印发本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沪府办发〔2008〕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将本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本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要求和本市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确保本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不发生有严重影响的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