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科委等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国家级重要科研设施和基地建设的配套支持试行办法》的通知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沪府发〔2009〕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