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号)

  《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