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上海市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
(二○○九年四月九日)
沪府发〔2009〕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2007—2008年度,全市各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此,市政府决定:授予徐汇区政府合作交流办等52家单位为2007—2008年度上海市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先进集体、王欢平等58名同志为2007—2008年度上海市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先进个人并予表彰(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再立新功。希望全市各单位以先进为榜样,按照“四个确保”的要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围绕大局、促进发展,进一步做好服务长江三角洲、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工作,开创本市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