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2月22日消息:牡丹江市教委最近與各縣(市)區教育負責人及市教委直屬的27所中小學校的領導人,簽訂了“2001年禁止中小學亂收費目標責任狀”,對違反規定的責任者將嚴肅進行處理。
這個市的教委要求,開學後首先對學生用書、學習資料、輔導教材進行全面清理,凡是未經省、市教委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批準的資料,不得向學生發行,已收錢的要如數退還學生並停止發行;二是嚴格規範代收費。除教課書外,學生個人學習、生活、娛樂用品,學校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代收費代購;三是對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設置的食堂、代銷店、書店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頓,不準以各種理由強制或變相強制向學生推銷商品,更不準教師參與推銷活動;四是各縣(市)區教委在開學前對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要嚴格把關,防止亂開收費口子。
牡丹江市教委決定,今年春秋兩季開學後,全市各教育行政部門將配合財政、物價等有關部門對收費工作進行檢查,對收費管理薄弱、學生和家長反映強烈的學校,要重點檢查,對情節嚴重的除當事者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外,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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