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3月29日消息:領導干部的節假日如何活動也要進行報告,這是張家港市加強廉政建設推出的一項新舉措。該市近日出臺的《關於對黨員領導干部監督的暫行規定》對此作了明確要求。
這一《暫行規定》列出了近30個方面對該市副局級以上領導干部進行監督的具體內容。與以往一些規定、條例不同的是,這一新規定十分強調對領導干部八小時工作時間之外的監督,明確提出:“領導干部工作時間之外的一切社會活動,均屬實施監督和接受監督的範圍。”
為使這一措施落到實處,張家港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將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負責對領導干部平時活動去向等情況的抽查,直接受理有關舉報並快速查處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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