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3月30日消息:日前,上海市檢察一分院審結了3起因非法傳銷而被判刑的上訴案。這是本市首批對非法傳銷行為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現年34歲的張平原是上海石化安裝檢修公司工人,1999年7月,他得知武漢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要對積壓產品實行新型銷售方法,因為感到其中有利可圖,他趕赴當地核實。原來,所謂“新型銷售方法”就是傳銷分紅,如果發展下級代理人,可再提取高額代理費。張平在明知國家對傳銷明令禁止的情況下,鋌而走險,與人合謀傳銷獲利。
回滬後,張平召集了熊雯岩、張恩美、李碧芳等人,在本市金山、奉賢等地以投資入股分紅為名,層層誘騙群眾入股,參與傳銷活動。在他們的花言巧語下,300餘人被騙358萬餘元,造成虧損225萬餘元。受害群眾大多數在農村地區,許多人損失嚴重,其中損失最高的竟達85萬餘元,而張平等人卻從中獲取了代理費。
一審法院曾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張平、熊雯岩、張恩美、李碧芳有期徒刑7至5年不等。判決後,張平不服,以其行為不是傳銷為由提出上訴。
上海市檢察一分院經審查後認為原判並無不當,並對上訴人張平進行了耐心的宣傳教育,張平有所悔悟,現已提出撤回上訴。 (勞動報 王德毓 龔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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