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3月30日消息:臺北林口長庚醫院麻醉部醫師瀋青華“性騷擾”案,昨天由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結宣判。瀋青華被判賠償40萬元,創同類案件賠償新高紀錄。
承審法官認定瀋青華確曾兩度故意以手部踫觸楊姓護士的背、頸、肩及臀部,侵害楊女的“身體權”及“健康權”,判決瀋青華必須賠償精神慰撫金新臺幣40萬元。宣判時,僅楊女之夫與律師到庭聆判,雖然判決金額與原先請求的100萬元有些差距,但他們都對這項判決表示欣慰;瀋青華及訴訟代理人均未到庭,此案仍可上訴。
此案是楊女去年1月間向臺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指控瀋青華1998年數月間,分別利用手術前後的機會撫摸她的背、肩、頸及臀部。她當即表示抗議,瀋青華卻回以“我是給你面子,怕你沒人摸”、“那讓你摸回來嘛”、“踫一下就鬼叫鬼叫”。而醫院的處理令她無法接受,因此她控告瀋青華,請求賠償。 (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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