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4月18日消息:2000年本市處理交通違章事故的罰款金額達2.66億餘元,同比上升38.6%,弔銷駕駛執照6.56萬餘人次,同比上升158.2%。即便如此,目前上海交通狀況仍存在不少問題,有關傷亡及經濟損失統計觸目驚心。
據新民晚報報道,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時,委員代表們認為,道路交通問題不僅事關公共安全,同時也關繫到上海的城市形像。目前的交通問題在某種程度上已成為影響城市發展的“頑癥”。要治療這個“頑癥”,就需要用“猛藥”。那麼,“猛藥”該怎麼用?
一部分委員代表提出,交通違章要重罰。交通違章造成的危害有目共睹,為什麼違章統計還是居高不下?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違法成本”太低。假如提高違法成本,違章者在交納較高額度罰款的同時,如果在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就要相應提高。從長遠考慮,提高了的違法成本會提醒人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一些發達國家采用重罰的辦法管理交通,取得較好效果。
也有委員代表提出,重罰在一定時期內可能奏效,但是,處罰的額度應考慮到人們的經濟和心理承受能力。對於多數駕駛員,記分扣證或許比罰款更有效。在處罰的同時,還應當注重教育,提高管理水平。道路交通問題之所以成為“頑癥”,在於不少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識和相關的法律意識,馬路上行人闖紅燈的現像也因此時有發生。而交通管理中存在的種種隨意性,也是不利於交通問題解決的一大原因。 (作者 姚麗萍 編輯 王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