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5月13日消息:據《滇池晨報》報道,引起社會各界人士關注的丁雲特大受賄案,經玉溪市人民檢察院辦結並提起公訴後,於5月10日在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滇池晨報》報道,現年40歲的丁雲,是雲南省個舊市人,案發前任雲南紅塔集團電視臺臺長。因涉嫌貪污於2000年4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6日被依法逮捕。檢察機關在偵查階段又發現其涉嫌受賄。
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為:1997年至2000年間,北京先奇廣告有限公司、雲南山霸廣告有限公司、雲南創億廣告有限公司分別代理雲南紅塔集團企業形像廣告在中央電視臺和雲南電視臺的播出業務,被告人丁雲負責此業務的具體事宜。1997年7月至2000年3月,丁雲利用職務之便,向上述三家廣告公司索要人民幣467.78萬元;其中,向北京先奇廣告有限公司董事長杜某索要人民幣381.78萬元;向雲南山霸廣告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某某索要人民幣40萬元;向雲南創億廣告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某某索要人民幣46萬元。
開庭審理整整持續了一天,法院將擇日宣判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