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6月5日消息: 港一名女修甲師兩年前因車禍受傷,手術後腹部留下一道疤痕。該女以自尊心受損為由提出上訴,昨天獲法官裁定駕車司機向其賠償540多萬港元。
原告李婉顏,34歲,據稱是首個在港開設指甲美容中心的修甲師,經常接受傳媒訪問,被告人劉永合是她的朋友。1998年3月25日,李乘坐被告駕駛的私家車與一輛小巴相撞,坐在前座的李腹部內出血,頭及頸項受傷。李稱手術後腹部留下一道永不磨滅的疤痕,導致自尊心嚴重受創,不敢再以比基尼泳裝及性感打扮示人,拒絕與未婚夫親熱,她的大部分舊顧客也離她而去,事業大不如前。
法官在判詞中稱,相信原告的傷勢及投訴是真實的,除了肉體創傷外,她不能接受自己肚皮上留下難看疤痕,導致情緒惡劣,最少在未來5年內要接受心理治療。 選稿:遊海洋 來源:人民網 作者:王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