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方面已注意到,上海醫療保險卡的少數持卡人,或無償或有償,或由本人或由家屬,把退休職工的醫保卡違規違法地轉給他人使用,其中有60多人的醫保卡在一個季度的90天裡就被人均使用70多次,有的還把從醫院以假病騙來的藥品賣給藥販子,有的還把醫保卡賣給外地來滬的病人。
在這些持卡人看來,醫保卡上沒有本人照片,也沒有單位名稱,又可在全市各個醫院使用。隨他怎麼用卡,人家不會知道。這可打錯了算盤。其實,每張醫保卡,不管持卡人在哪個醫院使用,都要通過計算機和上海市醫保結算中心結帳,從卡號和身份證號,很快就可查出持卡人為何許人,住在哪裡,屬哪個單位?對每次用卡,共花掉多少費用,也都清清楚楚。
既然發現了上述這些涉嫌騙保和非法賣卡買卡的行為,為維護醫保的正常秩序和正常運作,有關方面就該一一查究,一查到底。根據事實和情節的輕重,予以處理。
對上述這些問題,如果僅以教育為主,可能收效不大。為及時狠剎歪風,保護醫保成果,可否選擇下面一些從嚴治理的措施?
可否因持卡人把醫保卡轉供他人騙保而給國家造成的損失,由持卡人作2倍以上的賠償?若再次發現,可否作5倍以上的賠償?
若不用賠償辦法,可否對持卡人中止享受醫保半年或一年?若再次發現,可否中止2年?
對持卡人轉賣醫保卡的,視情節輕重,對其出售醫保卡之後給國家造成的損失,可否作5倍以上賠償或中止其5年以上醫保?
持卡人確因年邁而無自理能力而由家屬作主轉供他人騙保或賣卡牟利的,則追究其家屬的責任,由相關家屬承擔賠償責任,並通知家屬所在單位。
當事人必須寫出書面材料並存檔。不知這些做法是否可行?
以他人之醫保卡為自己騙取醫保,是對醫療保險的一種干擾和破壞,而這次醫療保險改革最大特點,就是廣覆蓋,受益者眾。而且,每個人在辦理退休手續之後,都可享受退休醫療保險。就上海來說,國家為實行醫保而負擔的費用總額是極為可觀的,何止幾十個億?!在這種情況下,還把腦筋動到醫保卡上去牟利,如此行為,公德何在?良心何在?
此風必須剎得快,剎得狠。倘任其蔓延開去,整治起來就更難了。 編輯:趙師誼 作者:王建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