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10月14日消息:從靜安法院傳來信息,今年1至9月,該院探視權訴案比去年同期上升75%。離異的父母一方,為維護自己探視兒女的合法權益走上法庭。
以往,離異的夫婦,常常為探視由另一方撫養的子女所困擾,由於夫妻感情破裂而離異,雙方難免有些怨恨,有時撫養孩子的一方,為了洩恨,故意不讓另一方探視孩子。畢竟血濃於水,不能看到親生骨肉,悲憤心情可想而知。今年3月,修改後的《婚姻法》將探視權以法律的形式給予肯定。
據該法院的承辦法官胡智明介紹,修改後的《婚姻法》實施以來,盡管探視權訴案大幅上升,但原告在行使訴權時反而趨於理智,達成探視權變得有商有量,氣氛緩和,這離不開法官審理有法可依,也反映了市民法律意識增強。如趙某雖被原妻告上法庭,但最終他同意離異的妻子每月看望兒子兩次,隔周的周六上午9時,在趙的住家弄口接兒子,次日晚上8點在原地點送回。原告朱某為對女兒傾注更多的愛,訴請將每月探視2小時,變更為每月3天。也得到了對方的同意。法官告訴記者,過去這“探視權”案最棘手,一方堅持不讓對方看小孩,而小孩又不能作為標的物來強制執行。
現在這方面的官司多了,但有了“探視權”的法律條文,反而好處理。 選稿:娟子 來源:新聞晚報 作者:楊志洪 李鴻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