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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將於近日出臺
從去年11月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昨天通過市長辦公會會簽,近日將公布出臺。辦法取消了多項對買房人資格的限制,同時加強了商品房預售環節的管理。此外,備受關注的商品住宅按套內面積銷售的方式也被確定下來。
據透露,新的《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與以往的《北京市房屋銷售管理辦法》有五大方面的突破:
第一,預售商品住宅的,必須按套內面積計價;
第二,外地人買房和北京人買房一樣省事,今後,農民和外地人在北京購房將不用再審批;
第三,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預售商品房時,其投入的開發資金必須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1/4以上;
第四,交房時實測面積與預售面積誤差超過3%的,買房人有權退房;
第五,開發商如果沒有在合同裡標明預售商品房時設置的樣板間與實際交付使用房屋的差別的,實際交付房屋應與樣板間一致。按照辦法,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間的,在簽訂預售合同前沒有告訴預購人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裝修標準、布局結構及其附屬設施等與樣板間是否一致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間一致。
也就是說,如果開發商沒有在合同裡約定這些內容,消費者有權申請賠償。
該辦法的出臺意味著北京市房地產市場在銷售、轉讓等方面出現重大變革,該辦法將於2004年1月1日起實施。一旦公布實施,本報將跟蹤詳實報道。
名詞解釋:住宅套內面積
按照近日將出臺的新辦法,從2004年1月1日起,北京所有預售商品住宅都必須按套內面積計價。那麼什麼是房屋的套內面積?套內面積由房屋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套內陽臺面積組成,使用面積是每套住宅內除牆體厚度外全部淨面積的總和,通俗地說就是“地毯面積”,而以往按建築面積賣房,建築面積包括套內面積和按規定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兩部分,如樓梯、地下室、物業管理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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