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9月3日消息:“中国加入世贸后,香港与内地律师合作发展的前景”研讨会今日举行,中国司法部官员表示,对香港律师在内地执业的条例将放宽,但具体日期和条例还未定。
中国司法部官员表示,将会放宽香港律师在国内开律师事务所分所的限制,以后有关在内地开业的申请需要的时间会较短,只要被批准在某个城市开业,其地城市亦可以开业;此外,本地律师准许考内地律师执业资格亦会放宽;香港律师可受聘于国内律师事务所,只要有经验,可以和内地律师合伙。
香港律师会何志强律师表示会安排本地律师考试培训,帮助他们取得内地律师资格,此外,亦会加强香港律师与内地律师连系,认识内地律师的制度。
出席这次研讨会的有,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宗泽、中国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以及香港法律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