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4月18日消息:首届中国人体摄影艺术大展在海南惹出的侵权官司还未了。原告李芳(化名)向法院递交诉状后,随后收到了其单位———海南文华大酒店(下称“文华”)的《终止聘用书》。遭“无端”解聘的李芳已将“文华”告上法庭。
“文华”并未给出解聘的理由。李芳说,这与她对首届中国人体摄影艺术大展海口巡展提起的侵权诉讼有直接关系。
李芳说,2月16日,她得知首届中国人体摄影艺术大展海口巡展展出及销售的作品擅自采用她的写真照后,决定向法院起诉。不料,“文华”对此反应强烈。销售部总监找她谈话说,你的事全酒店都知道了,你最好考虑辞职。几天后该总监再次对她说,你要打官司吗?别做出有损酒店名誉的事。
但李芳坚持打这场官司。法院于3月6日立案。3月7日,李芳便遭“文华”解聘。李芳说,她与“文华”签定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被“无端”解聘时,离合同到期尚有9个月。“文华”声称,酒店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约定,酒店可以无条件解聘员工。而李芳的委托律师则说,“文华”的这一条款本身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应为无效条款。
李芳已于3月15日向海口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 (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