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5月20日消息:东莞市大岭山镇一小学教师利用兼任学校出纳员的便利,8年间连续贪污学校公款竟达百万元之巨。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该教师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罪犯李某原系东莞市大岭山镇中心小学教师。1992年9月1日至2000年3月28日期间,李某利用其兼任学校出纳员的便利,采取窃取现金、盗支存款的方法,连续贪污学校公款共达108万元人民币,并将大部分赃款用于赌博、家用。为掩人耳目,去年3月28日,李某向校方谎称被人以买药为饵骗去学校公款29万元。校方即要其交账检查核对,李某怕事情败露,以收欠款为借口,当日便携带所剩赃款2万余元潜逃。经核对账目,校方发现李某在兼任学校出纳员的近8年间,共亏空公款108万余元。
法官调查后还发现,此案的发生与学校监管不力有密切关系。该校会计在近8年间仅与李某核对过几次账目,但从未盘过点,致使李某有机可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