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翁巨著《哈姆雷特》中有一名句:“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个问题。”的确,生与死的问题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而所有的死亡都会在或大或小的范围里牵动生者的心。
自杀身亡者——每年100万
当人类的远祖从树上下来,面对恶劣的生存环境为种族繁衍而不屈斗争的时候,他们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在若干年之后,他们的后裔中竟会有那么多人选择以自杀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让我们来看一些数据:一份统计资料显示,全球大约每40秒钟就有一人轻生自杀,按此计算,世界各地每年有78.84万人死于自杀;而另一份关于精神疾病研究的报告指出,每年有80万精神疾病患者死于自杀。西方媒体披露的全球自杀人数为每年98万人;我国卫生部的统计数据则称,中国每10万人中每年有22人自杀身亡;世界卫生组织估计的全球自杀人数更高达每年100万人。
除了疾病、衰老、战争、灾难,每年全球人口中的万分之一点七选择自杀身亡,这令人触目惊心!
据心理专家分析,自杀的原因不外三大类:疾病(包括生理上的和心理上的)、遗传、挫折。撇开前面两大类不谈,那些因为在工作、生活中遭受挫折而自杀的人,难道真的没有其他路可走了吗?
自杀需要极大的勇气,连死都不怕的人难道还会害怕面对现实?也许自杀者认为所有的问题都可以一死了之,但人是社会的人,自杀者并不能潇洒地“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对所有亲人、朋友而言,自杀者带来了意外的打击和无尽的悲痛;对未竞的事业、工作而言,自杀者留下了永远的遗憾和沉重的责任。
毋庸讳言,自杀是社会的阴暗面,是伦理的腐蚀剂。
自杀网站——教唆自杀
互联网作为新兴生产力的代表之一,本该给人类的带来更多福祗,但世界各地冒出来的一些自杀网站却成了死亡的使者、邪恶的刽子手。
互联网上这类介绍有关自杀方法和感受的网站将各式各样的自杀方法描述得详之又详,并标以“痛苦度、麻烦度、死状度、牵连度、致死度”等“指数”,这对于那些遇到挫折而又意志薄弱的人来说,好比站在悬崖边上的人背后伸来的魔掌,具有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
据报道,2001年5月15日,有两名韩国男子因受到自杀网站的教唆服毒自杀,其中1名是16岁的花季少年。这是自去年12月14日韩国首次发现网站唆使自杀案件以来发生的第10起案件。
同样是今年,3月13日,成都某重点中学高三学生朱颖因一次测验不及格,被母亲责怪了几句,竟然按照境外一家自杀网站的教唆吞服了大量安眠药轻生,幸亏家人及时发现方未酿成更大不幸。
虽然中国互联网的普及程度尚低,虽然还未听说内地有教人自杀的相关网站,但朱颖的例子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自杀网站的魔爪已经向内地的网友抓来!
法律界人士指出,国外对教唆他人自杀有明确的定罪规定,但自杀在我国法律上没有认定为犯罪行为。因而,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认定传授自杀方法为有罪。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认定,但这些不良网站宣扬的内容是对人的生命的蔑视,应该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
安乐死——应该合法化吗?
安乐死也许是一个特例。今年4月10日,荷兰正式通过法律将安乐死合法化,从而使荷兰成为当今世上第一个正式批准并允许由医生执行安乐死的国家。但即使是在荷兰,一个名为“提斯柏自我毁灭”的教人自杀的网站也遭到了议会的强烈批评。
在我国,学界对安乐死的定义是:“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过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1992年6月25日,我国首例安乐死案的两被告被依法宣告无罪。也是从1992年起,在每年的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案组都会收到有关安乐死的提案,要求我国立法,使安乐死合法化。
北京媒体的一份调查称64.8%北京人自己选择安乐死,而武汉赞成安乐死的护士超过七成。西安市九名尿毒症患者更是联名向当地媒体写求助信要求安乐死。看来安乐死在国内成为热门话题并非偶然。
那么,安乐死和普通的自杀有什么区别?实施安乐死的医护人员会被指为“谋杀凶手”吗?他们和教唆自杀的网站有什么根本不同?安乐死合法化会带来什么负面影响?
这些问题,很难给出一个令所有人都同意的答案。的确,“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