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5月28日消息:昨天,一位台北市议员召开记者会,为一位被警方以“窃水”为由移送法办的黄姓市民请命。
台北黄先生今年1月骑摩托车行经内湖重划区,发现路旁的消防栓正在漏水,于是顺手捡起一个破水桶接了半桶水准备洗车。此情被一便衣警察看到并拍了下来。警察将他扭送法办。日前,黄先生接到高达203769元的水费追偿单。
承办此案的文德派出所主管霍幼然说,一切依法办理;台北自来水事业处科长陈培根也说,此案依自来水法第98条第一项“未经自来水事业许可,在自来水事业供水管线取水”规定,依法追偿水费并移送法办。
陈姓议员则说,黄先生当天完全未准备任何工具,用来装水的桶子也是随手捡拾而来,根本不是蓄意窃水,且半桶水最多只要5分钱,却被水处追偿20多万元,太不合理了;其服务处义务律师也强调,这根本构不成窃盗罪。
陈议员进一步指出,自黄先生1月遭罚后,消防栓直到5月份仍持续在漏水,而台北市每年漏掉的自来水有上亿吨。相关单位不去处理这些问题,反而勤于罚钱,这到底是为什么? 选稿:吴麒敏 来源:人民网 作者:吴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