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5页28日消息:铺天盖地的股票信息服务第一次受到了股民的质疑。五月二十七日,上海首起证券信息服务合同纠纷案在长宁区法院开庭,这起新型案件引来了众多关注。
原告小俞告诉法庭,他在1999年看到一条“亚商金股”广告,广告说,跟着他们公司的信息模拟炒股,收益可达30%,达不到则退款。这“稳操胜券”的广告让小俞怦然心动,于是他与上海亚洲商务投资咨询公司签订合同,出资1.2万元购买为期一年的股票信息服务。
然而此后,小俞发现每天他接收的信息与合同约定的内容严重不符,本来说好有十几项信息,却从来收不全。更气人的是,他按照信息买了几次,却次次“吃药”,有的股票到现在还深度套牢。去年底,小俞发现亚商又推出了一种“卓越理财”信息服务,内容与自己的差不多,价钱却“跳水”到4000元。他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于是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1.2万元。
而被告亚商公司辩解道,根据判断,“亚商金股”一年的模拟操作应该能赢利62%,小俞的亏损是他未按提供的信息操作导致的。公司改变传统项目,是因不同顾客的特殊要求而不断调整的,并非“短斤缺两”。至于价钱问题,公司有权自主定价并与客户协商制定,因此不同意解除合同。
据报道,目前提供股票信息服务的机构非常多,然而,如何提供股票信息根本没有明确的操作规定,更没有相关的法规。小俞在法庭上提出的问题颇能代表一些股民的困惑:信息服务的价格有没有标准?信息的质量怎么保证?咨询公司如果对股市判断失误,失误应当允许多大?
为此,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将于近期对此案作出宣判。 选稿:娟子 来源:全景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