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得更少,管得更好”,这是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汪洋谈到新出台的《中央定价目录》时一再重复强调的话。
政府的工作任务更重了
汪洋说,减少行政审批,是政府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能的重要保证。大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放开后,政府直接定价的品种虽然减少了,但工作任务更重了。列入《中央定价目录》的,都是垄断性很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方面矛盾较多、改革难度大的项目。而放开竞争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能使价格主管部门集中精力,做好垄断性、公益性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管理。管得少是为了管得好,也只有管少了才能管得好。
汪洋说,新《中央定价目录》的公布,标志着政府管理价格的职能发生重大变化。今后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很小一部分,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由生产经营者自主确定。国家计委价格管理的重点将由定价为主转变为以“定规则,当裁判”为主上来,也就是在做好必要的政府定价工作的同时,更多地把重点放到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制订价格政策、调控价格总水平、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上来。
他说,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相当程度上存在着市场调节价格的机制失灵、政府价格管理职能“缺位”等情况,在反对价格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方面法律不健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还相当突出。所以,政府定价项目减少,但政府管理价格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
他透露,国家计委近期将出台《政府价格决策听证会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任何一种市场经济都存在政府定价
对于为什么还要保留13种商品和服务的政府定价的问题,汪洋反问道:“现在在任何一个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和地区,有没有发现不存在政府定价的?”
他说,市场配置资源而形成的价格虽然是有效的,但不是万能的。如果还存在市场“失灵”,如果听凭那些自然垄断行业根据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冲动,去确定像供水、供电、运输的价格,就会损害其他行业的利益,损害公众的、社会的利益,所以,对这些行业必须由政府去定价,保证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和整个社会的正常利益。这次确定的13种商品和服务,都是《价格法》第18条明确的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关系极大的资源稀缺的自然垄断经营以及重要的公益和公用事业商品和服务。
放开价格不会引起物价大幅波动对于这次大幅度放开价格对我国物价水平的影响,汪洋非常自信地说,新的《中央定价目录》出台不会对目前我国价格走势产生大的影响。
他说,虽然1992年《中央定价目录》规定了141种商品和服务要由政府定价,但实际上从1992年以来,目录中的大部分商品和服务已经逐步由市场定价。1992年后,政府有关部门明文放开价格的项目已有35种,另外还有62种虽然没有明令放开,但实际上已经是由市场定价。这次真正新放开的只有10种。
他介绍说,根据测算,这些新放开的商品和服务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农产品销售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的影响大约不到1个百分点。但同时也不能排除个别商品和服务价格会受放开的影响,如轿车价格放开后消费者持币观望,等待轿车降价,我们没有预料到。但可以肯定地说,这次价格放开不会对中国下一步物价走势产生大的影响。
重点解决价格垄断、价格倾销
汪洋说,价格垄断、价格倾销是中国形成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要重点研究和解决的课题。这个问题在公众中的反映比较突出,像在家电大战过程中就出现了垄断和倾销。对市场上出现的这种行为,我们进行了调查,也进行了一些处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积累了一些经验。现在国务院正责成有关部门,制定反价格垄断和反倾销的法规。下一步我们不仅要防止国内企业在中国市场上搞垄断和倾销,还要在加入WTO、市场开放的情况下,防止国外产品在我国市场垄断或倾销。 选稿:黄杨 来源:文汇报 作者:陆正明 |